各级团组织、各位团员:
2020年,在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我院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团组织充分发挥共青团对青年的思想引领作用,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在学校“双一流”攻坚阶段不断贡献青春力量。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来临之际,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现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成果,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三红两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各级团组织及正式注册的学生团员。
二、评选奖项及名额
1.红旗团支部比例为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
2.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为各学院团干部人数的10%和各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所辖学生社团总数的50%,优秀团员的比例为本学院团员人数的15‰和各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所辖社团总数的50%;
3.示范类学生社团的推荐比例为全校社团总数的10%。
4.核算方案:
以上评选比例基数参考智慧团建系统和2021年社团普查数据。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四、评选流程
1.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向团总支提出申请,团总支按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考核筛选后,由学院团委组织再次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送校团委。
2.“两优”的评选。由团干部和团员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团支部推荐候选人,中队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经学院团委审核评定后报送校团委(通过学生社团申报的团干部和团员,经学生社团挂靠单位评定后报送校团委)。
3.示范类学生社团的评选。由学生社团向挂靠单位提出申请,经评比审核通过后报送校团委。
报送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三先两优”登记表详见附件3。
五、相关要求
1.要对“三红两优”评选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在评选过程中提高政治站位,促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青年团员见贤思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同时要结合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表现,对勇于担当、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予以重点推荐。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注意结合实际,深入发掘、树立典型,切实发挥评优工作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各团总支推报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红旗团支部需重点参考“青年大学习”情况,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3.申报材料电子版经团总支审核无误后,于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12日前报送船电团委瀚海一公寓204
特此通知。
附件:
1.评选条件
2.上报材料相关要求
3.评选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