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申请的“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CSC)的批复。项目旨在选派我校交通运输工程学科的硕博士生到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由CSC提供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为做好2023年及后续的选派工作,做出如下说明:
一、选派专业
交通运输工程学科的二级学科及交通运输专业学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航海科学与技术、海上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
二、选派规模
该项目年度派出人员计划为8人,根据我校与合作院校的协议,可派出的项目和时间要求情况如下,其中攻读博士是指由CSC资助,到合作院校攻读博士学位。
类别 |
学校 |
时间要求 |
攻读博士学位 |
利物浦约翰摩尔斯大学 斯特拉克莱德大学 神户大学 |
3年 |
攻读博士学位 |
里斯本大学 |
4年 |
联合培养博士 |
利物浦约翰摩尔斯大学 |
3-6个月 |
联合培养博士 |
里斯本大学 |
6-24个月 |
联合培养博士 |
神户大学 |
12个月 |
联合培养硕士 |
东京海洋大学 |
12个月 |
联合培养硕士 |
神户大学 |
6-12个月 |
访问学者 |
所有合作院校 |
3-12个月 |
三、资助额度
除了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外,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资助生活费,每月的具体标准如下:
国家或地区 |
币种 |
访问学者 |
博士 |
硕士 |
英国(非伦敦地区) |
英镑 |
1200 |
1200 |
1000 |
葡萄牙 |
欧元 |
1350 |
1350 |
1050 |
日本 |
日元 |
170000 |
170000 |
160000 |
四、选派时间
根据CSC的工作安排,每年选派2批,其中第一批约在3月份提交材料,5月底公布资助结果;第二批约在9月份提交材料,10月底公布资助结果。
根据2023年的上半年派出计划,对于申报第一批派出的人员,材料上报学院的截止时间为2月17日。
五、选派流程
有意向申报人员自行联络项目联系人(王新建老师),学院根据学生和老师的报名情况组织评选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推荐到留学基金委。
六、其他
有意向申报人员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合作院校的邀请函,如没有外语成绩,需要获得合作单位的语言合格证明。
注:有无外语成绩的同学均可报名咨询,请感兴趣的同学扫码加群,后续安排会议讲解细节。
航海学院
2022年12月21日